[摘要] 3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2012年度市中心区将一次性向社会提供经济适用住房1760套。其中,锦绣家园项目提供房源1430套,锦绣新天地项目提供房源330套,均由宏丰置业公司开发建设。符合条件的家庭如有购买本批次经适房的意向,可于2012年9月5日至9月11日进行申请。
3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2012年度市中心区将一次性向社会提供经济适用住房1760套。其中,锦绣家园项目提供房源1430套,锦绣新天地项目提供房源330套,均由宏丰置业公司开发建设。符合条件的家庭如有购买本批次经适房的意向,可于2012年9月5日至9月11日进行申请。
另外一个是锦绣新天地集中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芝罘区套口村东侧,北接港城西大街,西临魁玉南路,均为高层住宅,建筑总层数18层-32层不等。本批次提供经济适用住房330套,户型分为一梯4户、一梯6户、一梯8户三种。其中58平方米左右72套;60-70平方米,183套;70-80平方米,60套;80平方米以上15套。该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由市物价部门核定,计划交付日期为2013年10月底,具体交付日期由宏丰置业公司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约定。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如有购买本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的意向,可于2012年9月5日至9月11日,凭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下同)或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不再受理。
申请经适房需满足啥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本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或年度复核公示名单范围之内,且2011年度未获得经济适用住房选购资格;
2、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高于4560元(不含),低于18630元(含),以民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3、申请家庭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房改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4、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
申请经适房都需注意啥
1、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如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按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如获得选购资格,从次月起退出租赁补贴。
2、“预登记和年度复核”不等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本年度已办理中低收入住房保障预登记和年度复核的家庭,如有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意向,还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并填报《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二者缺一不可。
3、申请家庭如获得选购资格领取《购房证明》后放弃购买,按规定两年内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4、项目开发企业是本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主体,购房家庭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后,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5、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受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中间人的代理。对借代办经济适用住房名义收取中间费用的行为,申请人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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