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台物价局回复:依据规定,物业交付后,业主未入住也应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未交付的物业,应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和交房通知要求的交付时间补缴物业费等。
网友留言:位于机场路80号的中拓假日广场小区。至今没有交房,但是已经向部分业主交钥匙了。然后现在物业要求,所有将要入住的业主,要从2012年9月份开始补交电梯费(是电梯使用费,不是物业费,因为没有交房,所以物业不能够收取物业费),0.3元/平,不交钱就断水断电。但是有很多业主至今没有入住,为什么电梯费不是等从业主入住的当月开始交?为什么之前没有入住小区没有使用电梯也要交钱?因为说的是使用费,但是我不明白没有使用为什么要交钱。
前期管理的是新诚物业,但是后来有一段时间也改成了九开物业。因为九开物业没有物业资质,不知道现在到底哪家物业在管理了。
烟台物价局回复:依据规定,物业交付后,业主未入住也应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未交付的物业,应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和交房通知要求的交付时间补缴物业费等。
关于电梯费运行费不是等从业主入住的当月开始交?由于电梯属于业主共用设施,不能因为部分业主未入住就不运行。因此,业主应承担“电梯运行费”。如果电梯没有运行不能收取运行费请提供详细情况请拨12358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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