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31日面对面对话会上,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栾世奎表示,市中心区集中推出的3017套经济适用住房,目前已进入打分排序阶段,9月底前将完成公开销售。经济适用房收入标准由14256元提高到18000元,单身人员年龄放宽至25周岁,使保障性住房惠及到更多的家庭和群众。
“年内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160套,比去年增长50%以上。”在31日面对面对话会上,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栾世奎表示,市中心区集中推出的3017套经济适用住房,目前已进入打分排序阶段,9月底前将完成公开销售。
在加快推进锦绣新城四期、锦绣新天地等在建、续建项目的基础上,住建部门在莱山石家疃确定了近50万平方米的集中建设项目,计划9月上旬开工建设。住建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组织房源供应,积极谋划在芝罘区范围内选址建设新的集中建设项目。截止7月底,全市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0621套。
此外,烟台住建部门研究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加快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放宽了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将廉租住房收入标准由8300元提高到10500元,经济适用房收入标准由14256元提高到18000元,单身人员年龄放宽至25周岁,使保障性住房惠及到更多的家庭和群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