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芝罘工商分局还放宽经营期限、经营场所限制,支持“转型升级”以及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让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很多便利。支持高校应届毕业生、农民工、残疾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房、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此措施或将带动芝罘区住房价格的进一步攀升。
记者昨日从芝罘工商分局获悉,该局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名称、出资、经营期限等限制进行放宽,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以及拓宽蓝色经济区企业融资渠道等,全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放宽经营特点用语限制
对个体私营企业,芝罘工商分局在名称、出资和投资三方面的限制进行了放宽,促进个私经济发展。
放宽使用行业或经营特点用语限制,允许具有一定规模的与蓝色经济区建设有关的企业将“半岛蓝色”等作为企业字号,允许经营范围中含有生产、加工内容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实业”(工贸)字样,允许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内容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发展”(投资)字样,允许进出口企业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贸易”“进出口”等行业用语。
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作价出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利用股权出资等方式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期出资设立的企业(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办理登记。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
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凡允许公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私营经济开放。
家庭住房可做经营场所
芝罘工商分局还放宽经营期限、经营场所限制,支持“转型升级”以及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让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很多便利。
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允许由申请人自行申请确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海洋资源勘探和开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海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
支持高校应届毕业生、农民工、残疾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房、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提交能够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其他证明材料。
个体工商户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其投资人(经营者)、经营场所与原个体工商户相同,在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后,支持其沿用原名称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并可冠“烟台”或“烟台市”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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