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公布了《碧海大厦以东、南大街以北地块(国际金融中心B区)项目非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味着作为老烟台的地标性建筑“大钟楼”等建筑物,已进入改造倒计时。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自2013年10月29日起至2013年11月28日止。
依据市区总体规划,碧海大厦以东、南大街以北地块项目已纳入今年改造计划,经前期大力推进,该地块已于10月中旬顺利摘牌。昨天,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公布了《碧海大厦以东、南大街以北地块(国际金融中心B区)项目非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味着作为老烟台的地标性建筑“大钟楼”等建筑物,已进入改造倒计时。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自2013年10月29日起至2013年11月28日止。
此次征收范围涉及南大街以北、碧海大厦以东、农业银行以西;具体门牌号码是:南大街237号、南大街240号、兴合巷4号、面市街副5号、面市街副7号(规划保留建筑除外)。
征求意见稿规定,本次非住宅房屋征收原则实行货币补偿方式。非住宅货币补偿额=房地产主体评估值+搬迁补助费+签约期奖励费+附属设施及室内装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房屋征收期间,会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生产、仓储类房屋按房证建筑面积每月30元/㎡;办公、公益类房屋按房证建筑面积每月40元/㎡;商贸、服务类房屋按房证建筑面积每月50元/㎡。并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10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对于征收时实际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非住宅房屋承租人,从上述费用中支付3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此外,还规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搬迁费按评估机构评估搬迁费补助额由征收部门给予补助;在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房证建筑面积奖励100元/㎡计发,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发。取消签约奖励费。本次房屋征收现场征收办公室设在南大街237号,主要负责征收政策的解释、咨询服务与协议审签等工作。被征收人可持有关证件到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相关手续。咨询电话:6211771邮箱:chaoyangz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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