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包括72项改革方案、提出明确时间表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将于2014年6月底前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备受关注。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包括72项改革方案、提出明确时间表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将于2014年6月底前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备受关注。(4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建议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其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通过保障公民的房屋等不动产的交易安全,减少欺诈行为,进而使得人们有长久的动力去创造和追求财富。如果人们无法保障其个人合法财产的安全,就不可能有积极性去创造财富和保有财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来说,公众最为担忧的无疑就是交易中的欺诈行为了。虽然房屋等不动产有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证明,但是这样的权属证明是可以伪造的。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因为背后有着国家信用做担保,有着国家法律做保障,显然是比房产证等权属证明更可靠的权利证明。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客观上有反腐倡廉的作用。这也正是当前公众所最为看重,寄予厚望的一点。在“房叔”“房婶”“房爷”“房帝”层出不穷的现实语境下,公众无不期待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让“房叔”“房婶”们现出原形,接受公众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有人也许会说,如果那些握有数套房屋的政府官员拒绝进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又该怎么办?如果不登记,那么也就意味着他的房屋财产很难进行交易、抵押和转让,自然也就无法起到增值以后的变现作用,进而失去了持有房产的意义,这就迫使房屋的所有者不得不去进行登记。
最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帮助政府摸清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进而为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准确的事实依据。房地产调控几乎年年进行,但效果总是差强人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房地产市场的数据严重失真。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却可以在限度上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进而为政府在制定调控政策、出台管理规定的时候,提供依据。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作为一项系统的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动与配合,需要在诸多政策法规上做好配套举措,作为一项利国利民之举,确实值得我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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