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本幸福的小两口却为了多买一套房子办理了“假离婚”,半年后当女方提出复婚时男方却另结新欢。
原本幸福的小两口却为了多买一套房子办理了“假离婚”,半年后当女方提出复婚时男方却另结新欢。
王女士和丈夫很快办了离婚手续并且又顺利购买了一套房子,可是半年之后王女士的丈夫另结新欢不愿意再复婚。王女士非常生气,拿着二人私下签订的协议要求丈夫归还自己的一半房产,可是丈夫却表示这套房子是他的离婚后财产,不属于王女士所有。
◎律师说法:
融耀律师事务所的王梅律师说:为了多购置房产夫妻双方办理“假离婚”最终难以复婚的案例不算少数,就此事看尽管王女士提前和丈夫签订了协议,但还是很难保证她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因为,夫妻双方既然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就已经没有了“假离婚”的概念,所谓“假离婚”只是夫妻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而已。一旦“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那么肯定有一方将会人财两空,因此为购置房产办理“假离婚”的风险很大。尽管王女士和丈夫签订了协议对房产归属进行划分,但该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王女士也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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