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直面限购、公积金租房放开等热点,一一回应。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直面限购、公积金租房放开等热点,一一回应。
遏制高房价
该不该“限购”
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提出,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对此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回应称,限购政策是行政办法,是房价高速上涨,其他手段都用了以后,还差那么点火候才能把房价抑制住,最后不得已出了这样一个措施。作为一把剑悬着,还由监察部和住建部联合实行问责。这招起了一些作用,不能说是主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综合政策情况下,商品房价现在总体上趋于稳定,一些城市开始有下降苗头,一些二、三线城市还在涨着,但是涨幅开始减小。
更多地采取税收办法,对需求和供给包括房价进行调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见,也是对的。但是,现在确实有一个信息不是特别清楚的问题,我们正在努力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拟放开公积金
用于租房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会上指出,正在实施当中的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允许缴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但是只有房租占收入的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提取。该规定在具体的执行当中,各地不完全一样。有的地方为了管理公积金方便,不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租金,只允许个人提取公积金进行买房和房屋的维修。住建部目前正在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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