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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业主热议:业主小区内停车究竟该交多少钱

齐鲁晚报  2011-04-11 09:31

[摘要] 相关规定要求,车位费由物业和业主进行协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市区很多小区并没有业主委员会,或者有的业主委员会也是由物业任命,并不能真正代表业主的利益。单个业主由于平时工作繁忙等原因很少能够联合。

各小区收费都不一样,相关规定又不明细

小区固定停车费该收多少钱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汽车价格的下降,越来越多的居民购买了汽车。私家车的不断增加,使小区内的停车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私家车进小区到底要不要交停车费、收费标准是多少等问题,惹得开发商、物业、业主之间的关系时常紧张。相比于流动车位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不同,业主跟物业争论的焦点在于固定停车位的收费标准不一。

现象 各小区停车费一家一个样

近日,新桥国际佳苑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物业公司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没有办卡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办卡需交320元/月的停车费。“小区还在建设,配套设施也没完善,不跟居民协商,就收取高达320元每月的停车费,实在有些说不过去。”居民郑先生说,小区的有车业主甚至在网上论坛发帖,呼吁业主联合起来去物业公司门前抗议。

记者了解到,市区停车位费用的是紫郡城小区,车位费1060元/月,万光府前家园的车位出租价为120元/月、140元/月不等,黄海城市花园车位费300元/月,星河城小区车位费260元/月,可见各小区车位费并不统一。

据烟台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讲,烟台市2004年出台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住宅小区(封闭式)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为:室外,大型汽车每月费用80元,小型汽车每月50元,室内,小型汽车80元。并且该收费标准明确指出,此标准为全市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但是,上述规定只针对流动车位,像小区固定车位费用收取,需要物业和业主双方协商,最终合同约定。

矛盾 业主物业都有无奈

相关规定要求,车位费由物业和业主进行协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市区很多小区并没有业主委员会,或者有的业主委员会也是由物业任命,并不能真正代表业主的利益。单个业主由于平时工作繁忙等原因很少能够联合。最后开发商或者物业将通知、协议公布之后,业主不能够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过了公示期之后,收费标准就以开发商或物业要求为准。

物业公司对于部分业主的抗议也很无奈,当初按照开发商定的收费标准,已经向业主公示,并且《业主公约》和《业主车位租赁协议》等也明确写明,物业公司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律师观点  停车费应按合同收取

对此,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洪刚律师认为,停车费标准在符合物价局规定的情况下,由业主委员会跟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协商拟定,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应按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协议,小区物业在制定停车费时,应同业主商议,业主同意后方可执行。

小区车辆交足停车费后,物业公司应该按照管理规定保护业主利益,如果出现受损、被盗等问题,业主可以根据签订的协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小区业主不租车位,物业公司就不让车辆进入小区,这种做法有些偏颇。

前景  新标准或将出台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行业管理科一位姓胡的科员告诉记者,关于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目前来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统一规定,一般由产权开发商、物业、业主共同协商解决,相关部门无权干涉。

不过,山东省物价部门正在酝酿整顿物业收费标准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定稿,估计将于近期出台。《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正在修改完善中,小区停车收费行为也将得到一定的规范,以期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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