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规定,今后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低收入标准,由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8300元(含),调整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0500元(含)。住建部门同时还公布了人均年收入标准线的制定公式。
随着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提高,眼下,年收入万元也将纳入住房保障政策中的“低收入”范围。20日,记者从烟台住建局获悉,烟台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市区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的通知》,根据规定,今后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低收入标准,由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8300元(含),调整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0500元(含)。住建部门同时还公布了人均年收入标准线的制定公式。
解读一
申请廉租房收入标准调至10500元
此次调整标准,主要涉及住房保障政策中的低收入标准。根据我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当前物价指数,将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低收入标准由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8300元(含),调整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0500元(含);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低收入标准由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高于3840元(不含)、低于14256元(含),调整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高于4320元(不含)、低于18000元(含)。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此次还对“无房户”、“现住房建筑面积”以及标准适用范围作了更加完善的界定。
解读二
“无房户”界定标准有了新定义
关于调整“无房户”、“现住房建筑面积”的界定。原标准中,“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住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拥有过自有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实际操作当中,由于“住房”在一般意义上通常指“住宅”,导致对自有产权的“非住宅”算不算“住房”存在争议。因此,此次调整将“无房户”、“现住房建筑面积”定义中的“住房”一并改为“房屋”。
解读三
高新区纳入市区住房保障标准适用范围
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之前的原标准公布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尚未成立,所以一直未纳入市区住房保障标准政策适用区域范围。随着高新区正式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此次住建部门在市区住房保障标准政策适用范围里,新增加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今后,该区内凡是符合申请保障住房标准的居民,都将可以和芝罘区、莱山区的居民一样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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